人民日报:愿处方信息早日全面共享

最近,山东省开出省内第一张互联网处方,患者可以扫码共享电子处方信息,在手机端支付药费,拿药的时候可以去就近药店自提,也可以选择配送到家。

过去医生开的处方,往往要求患者在医院买药。如今,处方和药品信息共享后,患者可以不在医院买药,而是能选择更便利的方式,或者到家附近药店买药,或者选择药品配送到家。这一举措给患者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尤其是行动不便的老年患者、需要定期开药的慢病患者,再也不必一趟趟地跑医院了。

一、大势所趋,积极探索处方共享平台

处方信息共享是医改大趋势。此前,一些地方已开始探索建立处方信息共享平台,让慢病患者在药店购买处方药品。一些地方规定,部分配备执业药师、有处方药销售资格的药店可以承接互联网医院处方,方便群众购药。

今年4月,国办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和医疗物流配送等规范发展,允许实体医疗机构或是第三方建设互联网医院,部分疾病可以线上复诊,并开具线上处方。同时,明确在线处方必须经过药师审核。

7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的通知》,明确二级以上医院推进“智慧药房”建设,实现处方系统与药房配药系统无缝对接。

可以预见,未来几年内,全国各地都将探索处方共享,有望实现人人就近买药或是等药品配送到家里。

二、处方共享,两大问题亟待解决

从表面看,处方实现共享就是通过改变医疗服务流程,缩短患者在医院停留时间,从而实现医药分开,让药品收入与医生、医院收入不再挂钩,从根本上杜绝过度用药现象。但是,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实现处方共享必须要先解决两件事:

第一,医院愿意外放处方,并且不指定药房。要做到这一点,医院必须完成补偿机制改革,真正取消以药补医。从目前来看,取消以药补医改革刚刚开始,全国医院虽已取消药品加成,然而,如何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真正体现医务人员的价值,仍有不少问题有待解决。如果改革不到位,处方共享很有可能流于形式,医院还会通过各种途径得到变相的药品收入。

第二,从药房购买的共享处方药品需确保和医院药品一致,不仅是品规、厂家、价格一致,医保报销政策也应保持一致,并得到开方医师的认可,有执业药师的审核,才能真正实现共享。这是患者愿意去药房购买处方药品的前提,也是医药协同配合治疗疾病的临床需要。

在现实中,配备执业药师、具备采购医院同类药品能力并得到医保认可的高水平药房并不多见。一些医院提出打造“智慧药房”,如果这类“互联网+”药房得到医师、药师的积极配合,并把服务延伸到基层,也有利于实现处方共享。

三、三方联动,助推处方外流进程

处方共享还涉及药师执业方式的变革!药师在医疗机构的作用和地位需重新定位,不管在线上还是线下,他们都将成为临床一线“把关人”。药师数量够不够、能力是否胜任、责任怎么分担,是亟待破解的新课题。

让处方流动起来,让患者买药更加方便,有利于推动医药分开,形成更加合理的就诊秩序,符合行业发展的大趋势,也符合“放管服”的改革精神。真正让处方用得放心、便捷,需要药品、医疗、医保三方联动配合。医疗机构应加大医药分开力度,形成合理补偿机制,舍得将处方放出去;执业药师要走到临床一线,做好专业审核工作,跟医生、护士一起帮助患者安心用药;各类药房应改变单纯卖药的理念,成为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的一环。

用互联网技术助力处方共享,既要大胆放权,又要严格监管。有关部门应改变处方监管思路,引导医、药、护、患各方共同协作,使处方成为管理居民健康的重要帮手,同时又要严格保护患者隐私,设定安全底线和监管红线,切实满足群众用药需求,更好守护百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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