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药监局“9大举措”助力本地药品销出去 国外好药购进来

4月17日凌晨,由西班牙首都马德里发货的进口药品抵达新郑机场,完成了首单药品短驳冷链仓储服务测试。 这标志着郑州药品进口口岸可以正式投入运营,终结了河南省“只有进口药品,没有药品进口”的历史。

4月23日,省药监局发布9项举措,从支持医药物流企业入驻、加快药品进口审批、支持开展国际互认等方面,全力推动郑州药品进口口岸高质量发展,助力郑州成为辐射中原、影响全国的进出口药品集散地。

“支持顺风、敦豪等医药第三方物流企业落地河南从事医药物流配送业务。”省市场监管局药品安全总监李国辉表示,省药监局将全力支持我省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参与国际医药大流通,做进口药品的总代理和一级代理商,培育本土药企成长为外向型企业。

围绕优化服务,省药监局将通过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等提升药品进口审批效率,对于申请从郑州口岸通关的一次性进口药品,优化办事程序,实现“最多跑一趟”;对进口化学原料药及制剂(不含首次在中国销售的化学药品)依法不再逐批强制检验。

在监管方面,省药监局将深入企业开展GMP合规性服务,帮助企业分析查找药品生产、检验、上市后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进药品生产企业积极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提升我省药品质量水平。

“我们还将帮助从郑州进口药品的生产企业申请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EDQM)、美国FDA的认证和世界卫生组织(WHO)的预认证,快速打开国际高端市场。”李国辉说,希望全省药企尤其是流通企业充分利用口岸的区位优势,把我省的本地药品销出去,把国外的好药购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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