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举行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贯大会

 10月9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举行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贯大会,并在各地市分会场进行网络直播。

  会议邀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沛作专题辅导讲座,就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立法背景、意义和重点内容进行讲解。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方洪添在主会场作宣贯动员。

  刘沛从《药品管理法》的修订背景切入,详细讲解了该法规的主要修改内容以及需要进一步说明的问题。她指出,新修订《药品管理法》主要遵循六个原则:一是坚持“四个最严”,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全面完善药品监管各项制度;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创新、质量、效率、体系、能力”五大主题完善监管措施;三是坚持国际视野,加强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四是坚持立足国情,从我国当前公众用药需求、药品产业发展、药品监管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完善药品监管的制度体系;五是坚持改革创新,将我国药品审批制度改革、药品监管的经验,通过法律形式提供更强有力的保障;六是坚持科学发展,认真研究药品监管的科学规律,助推我国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的快速转变。

  刘沛强调,新修订《药品管理法》明确提出了药品管理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为基本原则,大力鼓励研发创新,强化研制阶段、上市监管、供应保障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会议指出,全省药品监管系统要充分认识修订《药品管理法》的重要意义,把深入学习掌握新修订《药品管理法》作为近期重要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全面做好宣贯工作。一是要科学制定学习、宣传和培训计划,开展领导干部培训;二是通过举办集中培训班等方式,广泛组织全省各级药品安全监管人员系统学习;三是组织对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进行培训,加强对监管对象的宣贯;四是要结合药品科普知识进基层活动月、药品安全用药月、普法宣传周等大型活动,运用推送动漫宣传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学习、宣贯、执行《药品管理法》的良好氛围。各级部门要以有效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作为推动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抓手,依法行政,全面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省局领导、机关处室全体干部、各市场稽查办公室(药品稽查办公室)人员,各有关直属单位相关人员,各相关社会组织代表,广州市、区两级市场局从事药品监管工作的人员,广州市辖区内重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或质量管理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负责人、药品监管相关人员、辖区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或质量管理负责人在各地市分会场利用互联网直播设备组织集中收看。(法规和科技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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