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三措并举规范互联网药品交易

近年来,面向个人消费(B2C)等互联网药品交易需求旺盛,发展迅猛,网上购药也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2017年1月12日,国务院取消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平台除外)审批等事项。取消审批后,如何在鼓励发展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发布和交易秩序,保障药品安全是监管部门面临的挑战。海宁局三措并举,助推该市互联网药品产业健康发展。

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将监督检查与服务指导有机结合。在现场检查时,一方面重点向企业宣传国家有关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的政策法规,落实主体责任,增强自律意识,提高依法经营水平,另一方面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企业及时落实整改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截至目前,网上巡查网上药店及天猫店、饿了么等平台涉药企业27家次,现场检查、指导企业4家次,对电商部储存药品区域规范管理、人员等情况提出规范意见,针对天猫网上药店售药流程合规性疑问进行梳理并上报上级。

二是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针对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网站展示的内容,进行不定期巡查,同时结合网站展示内容,对实地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后台交易记录、专业人员在职在岗情况以及网站软硬件配备等情况。

三是宣传与引导相结合。针对群众对互联网药品销售认知盲区,结合利用网购药品实施诈骗的实际案例,制作《三招教你网购药品不上当》宣传视频,通过售药网站合规性的判断、药品真伪的辨别、虚假广告的识别来让群众明白网购药品不上当的识别方法。一方面提高群众对互联网药品交易的认识,另一方面从消费环节反向引导互联网药品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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