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查办16起涉药品网络销售案件

  今年来,福建省药监局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和“以网管网”原则,集中执法力量、整合监管资源,全链条、全方位强化药品网络销售监管。截至9月底,福建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共检查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8家次、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113家次、零售药店8056家次、查办相关案件16起。

  强化系统建设,完善工作机制。福建省药监局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聚焦药品网络销售新规出台和行业高速发展带来的新风险、新挑战,深入全省九市一区实地走访、座谈交流,形成调研报告一篇,完善工作机制四项,提出工作建议四条,为全省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提供指导意见,破解药品网售监管难题。该局开发“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信息报告系统”,督促指导企业在线报告相关信息,全面摸清监管底数;严把信息审查关,正向引导企业依法依规销售。目前,已接收并审查药品网售企业信息报告4964份,为防范化解药品网络销售实现技术赋能、智慧监管。同时,构建全省“两品一械”网络交易监测系统,对“两品一械”网络交易实行监测、分析研判和电子数据存取证。已完成全省“两品一械”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建设,并入库相关网络经营主体21141个,监测商品页面数超6903.87万个次,发现涉嫌违法线索1279条。

  强化监管责任,加快违法线索处置。福建省药监局采取业务指导、调研督查等多种方式,督促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在“线上线下”同步强化对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和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将高值耗材、集采中选品种等列为重点监管品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责令整改、约谈告诫、公开曝光、行政处罚等措施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同时,发挥技术手段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突出优势,充分利用国家药监局和福建省药监局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平台,对药品网络销售活动持续加大监测力度,深挖违法违规线索。

  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福建省药监局建立健全信息化监管、执法联动、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四项,通过优化定向监测、重点监管、靶向发力等举措,强化药品网络交易监管。同时,督促企业强化主体责任,规范市场秩序,通过普法宣贯、集体约谈、开展企业自查以及发放提醒函等措施,让经营者意识上增强、情感上认同、行为上规范,自觉守法、诚信经营。(记者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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