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医保局出台“六条措施”支持徐州市医药健康产业集群协同创新发展

3月8日,徐州市医保局出台关于实施支持徐州市医药健康产业集群创新发展医保“六条措施”,全力推动徐州市医药健康产业与医保服务协同创新发展。

一是在各级医保采购部门设立医药企业医保服务专岗,开通服务热线,做好医保跟进对接、信息反馈、服务评估等闭环工作链路,构建服务医药企业发展新机制。

二是加强对本地医药企业使用省药品(医用耗材)(简称“药耗”)阳光采购平台的指导培训;与省局加强沟通,助力产品快速挂网;做好徐州市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申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辅导服务。

三是拓展参加集采和国家谈判的本地医药产品在“两定机构”“双通道”供应渠道,指导相关机构接入省阳光采购平台,督促配送企业及时响应“两定机构”订单。

四是建立和完善徐州市医疗机构药耗采购绩效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制定采购供应目录的指导,对未纳入医疗机构采购目录的集采药耗和国家谈判药品,督促医疗机构做到“有需必采”“应配尽配”。对暂未纳入供应目录的药耗,建立绿色通道,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做到“应采尽采”。

五是依托医药健康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通过开展推介会等形式,加强临床与生物制药企业联系,提升医疗机构对本地医药产品的认可度,结合临床需求和医疗机构特色,指导相应医药产品“应配尽配”,提升医疗机构对本地医药产品的认可度和使用率。

六是支持和指导本地优势医药产品参加国家、省集中带量采购,不断拓展临床使用覆盖面,助力本地医药产业做精、做强、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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