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实施药品监管“六项工程” 取得显著成效

  2月10日,记者从2023年全区药品监管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2022年,宁夏坚持精准监管理念,统筹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项目标任务,深入实施企业主体责任筑基等六项工程,扎实推动单项工作有突破、整体工作上台阶,进一步巩固提升、深化拓展了多年来的工作成果。

  深入实施企业主责筑基工程。推动“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建立主体责任、风险隐患“两个清单”10032份,组织培训从业人员10389人次,考核企业关键岗位人员5370人,考核合格率达99%以上;全面监督实施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及时开展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互观互检活动,推动各市县认定“规范药房”606家;专门举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公诺活动并全程网络直播。

  深入实施智慧监管增效工程。在抓好智慧监管平台推广应用的基础上,重点实施了药品追溯模块与区内相关生产经营企业、自治区卫健委相关系统、阿里云“码上放心”平台、自治区药品集采有关数据的对接工作,建成地产化学药品和中药饮片信息化追溯系统,并推动与信用中国(宁夏)平台、自治区“审管联动”系统、“互联网+监管”等系统进行数据互联互通,基本形成了全流程、全链条、全覆盖的信息化监管闭环。巩固提升“阳光药店”工程建设成果,将现有零售药店100%纳入“阳光药店”信息系统管理,92.5%的零售药店被市县市场监管局评定为“阳光药店”。

  深入实施信用监管赋能工程。全面完成信用监管信息化系统开发建设,组织各级监管部门结合日常执法检查,推动建立“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一企一档”信用档案4829份,建档率达到87.2%,先后对372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给予信用记分处理,完成2022年度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为今年实施差异化监管奠定了坚实基础。

  深入实施监管能力提升工程。通过资金倾斜、人才招聘、加大科研等举措,全面完成枸杞国检中心(宁夏)年度建设任务,并聘请中国科学院苏国辉院士担任枸杞国检中心名誉主任,成立了自治区枸杞检验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取得枸杞产品825个参数的检测资质,有力提升了自治区药检院检验检测专业能力。审定发布自治区级“两品一械”检查员名单,建立3个实训基地,印发市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通过专题调研、印发意见、会议部署等方式,推动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深入实施监管制度和标准体系创新工程。制定发布我区药品检查办法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2份。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成功创建为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先后审查发布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47个,累计达到151个。修订制定各类标准21个,完成了78个化妆品检验参数扩项。推动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扎实稳步开展,先后有7种(其中2022年过评5种)仿制药通过一致性评价,走在了西北各省区前列。推进“放管服”改革,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办结各类审批事项4955件,在线办理率100%,全程网办率达到94.9%,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39.2万余元;我区11个二类医疗器械新产品通过审评、获准注册上市;1种“全球新”药品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在我区药物研发创新方面尚属首次。全面加强技术监督,全年完成“两品一械”抽检任务2158批次,总体合格率99.58%,上报“两品一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11824份,全区药品安全形势整体上持续稳定向好发展。

  深入实施宣传共治聚力工程。组织编纂《宁夏药品监管事业发展历程(2018-2022)》,并以做强做亮“宁夏药安早知道”宣传品牌为抓手,坚持普法科普宣传同执法监管一体推进,精心策划开展安全用药月、药品科技活动周、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等活动,重点加强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建设和原创性科普作品创作传播,支持银川市、海原县分别建成宁夏药品安全科普和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强化媒体沟通协作,结合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发布抽检、办案等各类信息,有力提升了我区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层次,营造了浓厚的社会共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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