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苏州等地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宣贯活动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聚焦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方便群众用药、完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制度设计等方面,对药品网络销售管理、第三方平台管理以及各方责任义务等作出规定。

  近日,南京检查分局联合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线上宣贯活动。南京市相关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及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共150余人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了宣贯培训。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对药品网络销售管理、第三方平台责任履行、监督检查措施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强化了质量安全、夯实了各方责任。《办法》的出台,标志着药品网络销售踏上规范化、法制化的新征程,为互联网领域药品流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制度保证。此次培训围绕《办法》的出台背景、核心要义、企业责任、线上处方管理和药品网售监管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加深了网络药品销售企业对《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理解,为进一步规范企业通过网络销售药品的行为,更好地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下一步,南京检查分局将继续加大对《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宣贯力度,充分利用企业监管微信群、QQ群等媒介,创新法规宣传方式方法,为《办法》的顺利施行营造良法善治、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为进一步推动《办法》宣传贯彻实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障网络销售药品质量安全,近日,苏州检查分局结合江苏省2022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方案落地实施的有利契机,召开《办法》宣贯暨培训专题会议。苏州市60家药品批发企业和41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参加会议。

  当前网络售药新规实施在即,为更加清晰准确地传递会议精神,扩大培训宣传范围,本次会议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进行。会议传达了国家药监局《办法》线上宣贯会议主要精神内容,介绍了《办法》的制定背景与思路,并结合日常监管实际对《办法》内容特点进行讲解。通过线上线下互动交流,参会各方对药品网络销售监管重点、热点问题进行热烈讨论,纷纷表示这次专题会议非常及时并且很有意义。会议强调,一是要做好压力传导,深刻领会落实主体责任。《办法》对药品网络销售管理责任与第三方平台管理责任进行界定与明确,药品经营企业与药品网络销售平台应对照《办法》内容,通过加强学习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内部人员对相关要求的理解认识,积极落实主体责任。二是要聚焦重点领域,切实防范用药安全风险。随着“互联网+”新业态蓬勃发展,药品零售线上终端增速大幅增长,网络售药问题不断显现。企业要结合自身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意识,严格遵守处方药网络销售管理等要求。三是要强化监管指导,积极推动宣贯成效转化。互联网销售的虚拟性、隐匿性、发散性等特点给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带来了新的风险与挑战。苏州检查分局将以《办法》的宣贯实施为有力抓手,遵循“线上线下一致原则”,持续强化指导监管,引导行业依法依规健康发展。

  《办法》的实施对于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接下来,苏州检查分局将深刻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在提升药品可及性的同时坚守药品质量安全底线,不断推进药品网售市场趋于规范化、有序化,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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