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发展的意见(试行)》,推出15条举措支持鼓励全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发展。
江西省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提升药品零售连锁率和规范化水平,试行意见提出,重点支持大型批发企业、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集团通过多种形式整合单体药店,允许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实施“多仓协同”,支持同一零售连锁企业门店之间按需相互调拨药品。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大型公共场所内开设24小时自动售药机,支持连锁超市销售乙类非处方药,方便群众购药。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执业药师远程药学服务及审方业务,鼓励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设立远程药学服务中心。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数据电子管理,鼓励连锁企业采用“互联网+”销售方式销售药品,推行慢性病处方留存制度,实现便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