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推进六项举措做好药品零售服务工作

  11月22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满足广大群众购药需求,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的疫情防控“哨点”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六项举措做好当前药品零售服务工作。

  保障药品正常供给。全市药品零售单位要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拓宽进药渠道,在药品的品种、数量、质量上保证市场供应。要正常营业,无特殊原因不得关门歇业。

  各地要把好入口关,督促药店严格落实“五必”要求(即口罩必戴、体温必测、信息必录、核酸必看、健康码和行程卡必扫必查),强化药店“哨点”作用。

  把好购药登记上报关,凡是购买“四类”药品的,必须实名登记,通过市疫情常态化监测系统上报,每日检查确认,不得漏报,误报,瞒报,确保上报信息准确属实。做到随登随传,当天登记的购药信息,当天及时上报。

  把好场所消杀关,对药店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督办,督促药店做好每日消杀工作,要求药店员工规范地佩戴好口罩,严格按照省、市文件检测频次的要求,督促药店从业人员落实好核酸检测工作。

  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根据进购价格,合理确定零售价,并对外公开、公示。不得哄抬物价,不随意调价,如举报投诉或检查发现违规售药的,从严从重处理。

  开展送药上门服务。当前形势下,药品零售单位要克服困难,主动服务,开通电话购药,送药上门服务,通过社区网格便民服务群,搞好药品配送工作。购药电话在门店、网上及社区进行公布。尽量让群众不出门,避免集中购买、排队等现象发生,满足群众用药需求。药品连锁公司可借助自身优势,开通网上购药,通过就近的连锁分店进行药品配送。药店配送药品不得额外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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