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试点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建设初显成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实施后,福建省泉州市高度重视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推动惠安县积极探索县级药品监管新模式。惠安县立足实际,挖掘特色,强基础、补短板、破瓶颈、促提升,着力构建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今年来,全县共查处药械案件68起,同比增长23%,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整合力量 探索“局、所、队”监管模式

  完善运行机制。围绕“打基础、立长远、抓创新、求突破”的工作思路,惠安县将推进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落实,通过成立创建领导小组,设置人事财装组、执法检查组、培训教育组、应急处置组等四个专项小组,构建“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运行规范、协作到位”的运行体系。

  组建工作专班。针对基层监管力量不足、专业性人才缺乏等实际情况,从局机关和执法大队选调10名具备药学、计算机专业背景人员组建成立“药品监管专班”,主要负责涉刑的药品案件、大型医疗器械监管、涉及假药的案件、器械化妆品的生产备案检查等4项专业性要求较高的检查工作,同时承接省级监管事权委托、下放管理的事项,充分做到专才专用,发挥“尖刀”作用。

  强化队伍配备。在人员招聘中向药学及相关专业人员倾斜,针对省、市局部署的专项检查,由药品股定期和各监管所联动开展现场检查,以查代训,有效提升监管人员履职能力。紧跟新科技发展、新业态监管的需要,不断加强药品执法装备建设,安排经费,配备药品执法基本装备、取证工具、快检装备和应急保障等设备。安排经费70万元给基层监管所配置笔记本电脑、高速扫描仪、执法记录仪等执法取证装备,投入18万元采购一部药品监管专用执法执勤车。

  重拳出击 实现监管利刃直击“药”害

  坚持严查违法和严控风险两手抓、两手硬,组织开展覆盖“两品一械”监管对象、线上线下各环节的专项检查,实现辖区内所有药械经营使用单位全年综合性检查不少于1次,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同时,落实行刑衔接机制,重大案件提请公安、检察机关同步介入、同步会商、同步办案,有力发挥执法办案“拳头”“利剑”作用,形成强大震慑。药品监管专班成立后,每月召开会商会听取药品监管专班汇报检查情况,开展药品安全风险研判,及时跟踪重点案件办理情况。

  广泛宣传 推进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组织开展药品法律法规科普宣传活动,广泛普及安全用药知识,积极开展“化妆品科谱宣传周”“药品科技宣传周”等系列活动,通过开展现场义诊、广场宣传咨询、药品安全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的广泛宣传,形成线下线上同推动营造良好氛围,提高广大群众对药械安全的认识和维权意识。(林宏志 陈丽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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