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药品监管改革,完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近日,湘潭市政府办印发了《湘潭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持续推进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深化监管创新,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推动湘潭市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实施方案》既对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又结合本地实际,深刻总结当前全市药品监管工作的短板、不足,聚焦能力建设的突出问题,系统谋划了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举措,列出了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健全监管协同配合体系、健全药物警戒体系、健全信息追溯体系、完善执法办案机制等十二大主要任务,且每一项任务都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据了解,《实施方案》中加入了很多湘潭元素,如根据地方传统用药习惯、炮制加工方式及相关证明材料制定地方药材标准,力争将湘潭特色“磨皮”湘莲纳入新版《湖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赋予湘潭特色加工莲子合法药品身份;通过湖南省医疗器械审评核查湘潭工作站、市中医医院制剂配制中心的建设,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化、现代化进程等。
《实施方案》还明确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经费保障、优化人才配置、强化装备保障、激励担当作为等措施,保障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效果。
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陈姿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