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经市政府同意,成立重庆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根据通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扎实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
2.统筹协调全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
3.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4.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
5.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
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通知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药监局,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各区县(自治县)政府要建立本地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地区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