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

  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省药监局相关部署,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突出标准化建设,抓好监管协同,不断提升药品监管能力。

  一是创新开展市县联动活动。全面落实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具体举措,充分利用各种资源,组织开展“一日所长”工作联系活动,选取21位科室科长联系21个市场监管所,对市场监管所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列出短板清单,提出改进建议,帮助市场监管所理清工作思路、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工作质量。

  二是合理划分药品监管事权。按照全省药品监管事权划分指导意见,将部分低风险药品监管行政权限下放区局,进一步理顺药品监管行政事权。设置为期6个月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由市局与区局的监管人员一同进行现场检查,专门安排具有丰富药械监管经验的科室同志进行传帮带,开展现场教学培训,使基层监管人员能够迅速进入角色。

  三是提升执法稽查协同效能。按照“统一指挥、属地管理、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原则,建立上下联动、跨区协作、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对各县局案源收集、证据固定、案件定性等进行指导,解决基层执法力量不够、执法经验不足等问题。开展“药品监管权限下放业务培训”“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培训6场,累计培训8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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