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四川明确年内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的通知》于近日下发。《通知》提出,我省今年确定四个方面21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

  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

  创新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在成都、自贡、宜宾等地开展“三医”联动暨系统集成改革试点,推进县域医药卫生集成创新改革试点,探索建立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开展省际联盟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力争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合计超过350个,医用耗材达5类以上。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指导乐山市推进国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探索建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新模式。

  加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研究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办法,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总额预算动态调整机制。

  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指导各地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采取年薪制、岗位薪酬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

  强化医药卫生综合监管。规范医疗机构收费和服务,把合理用药、规范诊疗情况作为医疗机构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向社会公布。

  构建优质高效分级诊疗体系

  打造国家西部医学高峰。全力推动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加快推进国家口腔医学中心和国家儿童区域(西南)医疗中心建设;推进综合类国家医学中心和传染病、呼吸、创伤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创建工作;争创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

  建设省级区域医疗高地。制定四川省“十四五”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建省医学中心和省区域医疗中心。

  筑厚基层医疗卫生网底。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新建20家以上社区医院、200个基层临床特色科室;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推广“县管乡用、乡聘村用”,采取巡诊、派驻等方式确保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等。

  加强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推进成都、自贡、攀枝花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实行网格化布局管理,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

  引导患者合理有序就医。研究制定居民就医指南,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引导群众科学理性就医等。

  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络

  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争创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和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推进省级菌毒种库、市级致病菌识别网、53个县级疾控机构能力建设,提升疾控机构监测发现、流调溯源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快建设省级公共卫生综合临床中心,推动建设全省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数据库。

  科学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健全公共卫生安全预警多点触发、风险人员早期排查及多领域专家研判机制;推动全人群适龄无禁忌人员应接尽接,加快60岁及以上人群疫苗接种;建强省、市、县三级“三公(工)”流调队伍,加强移动核酸检测应急支援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医防协同机制。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和专兼职疾病预防员;推进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三高”共管试点,完善慢性病健康管理适宜技术和服务模式。

  深入实施健康四川行动。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和健康县区建设;推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建设。

  推进医药卫生高质量发展

  完善政府投入保障机制。继续支持县级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市(州)的激励措施。

  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发展。建立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机制;支持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开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

  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范围,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探索推进医保信息平台按规定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信息共享。

  增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鼓励创新推进药品流通行业转型发展;探索药品流通新业态新模式。

  推动中医药创新发展。建设14个省级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中心、3个省级中医经典传承中心;实施国家和省级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项目;争创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

  协同推进相关领域改革。推进老年医疗护理、康复医疗服务试点省建设;支持职业院校增设“一老一小”等健康服务产业相关专业;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实施“5G+医疗健康”远程应用体系建设,力争覆盖1000家医疗卫生机构。(周义献 记者 魏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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