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贵阳宣讲会召开


  3月9日,贵州省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贵阳宣讲会召开,对《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行解读。《措施》明确,贵州省将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更好保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

  《措施》明确,强化药品监管部门与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医疗保障、市场监管、大数据等部门衔接协同,推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建立省市县三级执法办案信息通报、线索移交、联合办案、案件会商、案件协作等工作机制。强化检查稽查联动和行刑衔接,推动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联动、协调高效的执法办案一体化格局。

  针对改革后市县药品监管队伍薄弱的现状,《措施》提出了推进检查员队伍建设、提升培训质量、提升基层监管能力、优化人才管理等重点任务,提出了建立药品监管和技术支撑保障人才库,分级分类培养,建立传帮带长效机制,加强省级和市县级药品监管部门之间人才交流,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渠道。

  同时,《措施》明确了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药物警戒能力、提升智慧监管能力等重点任务,提出大力推进贵州药监综合监管平台建设、药品追溯监管平台建设,打造贵州省药品监管主题数据库,加大对“两品一械”检验检测机构场所、设施设备等投入力度等。

  下一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局将按照《措施》要求,紧紧围绕强化意识、强化措施、强化责任“三个强化”,充分发挥市食药安办职能作用,结合各区(市、县)实际情况,着力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和行政执法水平,推动全市药品监管能力提升,坚守药品质量安全底线。(记者 罗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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