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局完成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药品互联网交易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利用互联网发布药品信息、开展药品交易服务的行为,根据省局关于《浙江省2020年打假治劣“药剑”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平湖市局自今年5月起,开展为期7个月的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对辖区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且尚在有效期内的网站落实专人加强日常监测,对目前取得上述证书的4家企业每季度开展网上巡查的基础上,增加全覆盖现场检查频次。检查从经营资质、变更情况、管理制度、信息发布、交易行为等方面入手,以“违法违规发布药品信息、提供交易服务”“网站《证书》中涉及的相关项目发生变化未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等内容为检查重点。自行动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责令变更资格证书2家。同时,扎实做好网络销售药品摸底调查,组织企业自查自纠,一方面督促开展网络销售药品业务的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落实质量管理主体责任;另一方面,服务和监管并举,加强政策宣传和现场指导,通过建立的微信群、钉钉群等方式加强交流,耐心细致地解答企业疑问。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平湖市企业网络销售药品行为进一步规范,其中管理质量较好的6家药店被培育创建为民生实事项目之24小时“网订店送”药房。下一步,平湖市局将进一步加强网络巡查和现场检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全力保障公众互联网购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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