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监局推行12项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全面落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部署,提供更加便民高效的服务,自2020年10月19日起,省药监局对9项其他权利、2项公共服务、1项行政奖励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全程网上办理。

  这12项政务服务事项具体包括:药品生产企业委托检验备案,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审批的初审及许可证发放,医疗机构制备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备案,医疗用毒性药品生产、经营、购用审批,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生产计划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需用计划备案,开展委托、被委托药品储存、配送业务的管理,医疗器械说明书变更审查,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对药品、医疗器械召回的监督管理等9项其他权利事项;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一项行政奖励事项;需报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证书(涉及公司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以及公司分立成立全资子公司)变更、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等2项公共服务事项。

   企业可登录辽宁政务服务网办事平台,按照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要求,通过注册账户填报申请信息,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申请材料,不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并可以在线查询审批进度。对尚未受理的,企业可在线进行修改、补正材料或终止申请;对已进入审批流程尚未作出决定的,企业可在线提出书面撤回申请予以撤回。对需要颁发书面决定通知书的,省药监局将通过免费邮寄的方式向申请人送达相关文书。

   实施12项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工作,提高了审批效率,真正实现“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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