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四项举措推行食品药品经营“证照合一”改革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证照分离”改革精神,全面落实 “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举措,湖南永州7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推行食品药品经营 “证照合一”改革。当天,全市共颁发“证照合一”《营业执照》15张。

一是实施分类改革。按照 “一业一照”的原则,将市场主体经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单一或多个事项需要向市场监管部门申办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进行合并,实行“证照合一”,只核发一张《营业执照》。同时,科学划分审批权限,药品、医疗器械经营(零售)许可由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食品经营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经营许可由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授权基层市场监管所(分局)实施。此外,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许可改为备案,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备案手续,凭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二是加载许可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与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食品行政审批系统、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系统对接的方式,将办结后的食品药品许可(备案)信息同步到公示系统,将市场主体相关的登记、许可、备案信息以二维码形式加载到营业执照右上角,实现许可信息和证照信息互通共享。 

三是整合申请材料。按现行法律法规,能整则整,应减尽减。以市场主体(备案)登记表为基础,整合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申请表格为“证照合一”登记表,做到一表集成;对申请许可的行政相对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书、住所证明等法定共性材料,只需提交一次;对可通过内部核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违法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将“健康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材料由事前提供改为事后查验;对药品经营许可的“执业药师注册证”实行容缺受理,事后由申请人在承诺的时间内向审批部门办事窗口提供归档。

四是优化审批流程。整合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制定统一的《“证照合一”办事指南》和《“证照合一”办事流程图》,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实现“一次告知、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并办结、一张执照”的审批模式。改革后,市场主体申办次数由4次以上减至1次、证照由最多7个减至1个、办理时限由最多27个工作日减至1个工作日、申办材料由累计46份减至14份。

此次“证照合一”改革破解了“准入不准营”“就近不能办”和“信息不共享”等难题,在“减事项、减环节、减证明、减跑动、减成本”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成效显著,从制度上确保市场主体“准入准营”“快生优生”和尽快“复商复市”,对保市场主体、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目标具有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进一步激发了微观主体活力和复产达效动能,助推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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