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近日,记者从江苏省药监局获悉,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从本月开始,该局对“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和“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一、二类)许可”事项按照告知承诺的方式开展审批服务。

对承诺内容符合法定条件、材料齐全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省药监局行政许可受理中心将当场作出审批决定。这两项告知承诺事项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审批效率,高效高质量服务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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